编辑:kaka003 时间:2023-07-10 18:07:09
原标题:"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评自查报告3篇"关于文章分享。 - 素材来源网络 编辑:kaka001。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评自查报告3篇是为您推荐的内容,希望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评自查报告第1篇
根据区发改局《关于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进行半年考核的通知》(发改号文件)精神,我们对照街道和区政府签订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责任书内容,对街道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直有关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在街道全体干部职工团结拼搏、共同努力下,常规工作抓提升,重点工作抓推进,特色亮点工作抓载体,顺利完成了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常规工作
1、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制定发展目标,分解落实任务。贯彻落实区委九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街道辖区实际,制定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召开街道经济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各项工作有计划安排、有组织实施、有进展标志、有资料备查。
2、整合辖区资源,推行工作制度,报送工作信息。以建立三维数字社区为契机,整合辖区经济社会数据资源,建立健全信息库动态管理,逐步实现街道——社区资源共享。全面推行“日巡查、周安排、月计划、季调度”工作制度,每周一召开工作例会小结上周工作、安排本周任务,每月汇总本月重点工作、提出下月工作要点,每季度进行综合调度、对重点工作任务予以加强。及时向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等部门报送工作信息,共编印工作简报141期。
3、落实市管理职责,保持辖区市容市貌整洁有序。(1)在所有主次干道、沿街门店全面督促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结合“迎节会迎赛事迎双测讲文明树新风见行动”主题活动,组织以街道社区干部职工193人为主体、辖区单位和居民群众近千人次参与的环境综合整治系列行动,重点开展了主次干道文明劝导、背街小巷清扫保洁、沿街店铺规范提升、重点楼院清理整治等工作,辖区环境面貌焕然一新。(2)围绕营造环境优美、宁静祥和的宜居区这一目标,动员各方面力量,不断提升市绿化美化水平。于3月12日组织街道社区干部职工、居民群众等百余人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共计植树425棵。于5月初至6月底,在天水路中段、南河小区和街道机关等处,摆放盆花35000盆、完成垂直绿化1处(家属院),新增绿地5亩(家属院),屋顶绿化1处(省商务厅办公楼)。(3)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环保宣传活动2次,发放宣传手册1000余份,做好小火炉的统计管理及污染源的举报工作。
4、完成保障民生任务。(1)积极开展充分就业街道、社区建设,实现新增就业、再就业438人(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144人,困难人员就业60人,就业困难人员援助26人),完成劳务输转398人,召开50多家用工企业和200多名求职人员参加的用工洽谈会1次。开展职业培训2期,接受培训人数达260人。(2)做好流浪乞讨人员、“三无”人员、低保人员、困难边缘群体等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工作保持社会和谐稳定。(3)协助做好社会保险覆盖面的扩面工作,为原居委会20名离职的书记、主任申报基本养老金,其中:已申报16名,有4人未申请(1人现已去世,2人不愿意申请、1人因病放弃申请)。(4)提高社会福利水平,推进虚拟养老院工程,已将26位A类老人、83位B类老人、343位C类老人纳入虚拟养老院范畴。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以及省市区的《实施意见》精神,完成帮包带扶残疾人117人,安置残疾人就业11人,为残疾人办实事10件。(5)加强国防知识宣传教育,在创建全省双拥模范区“七连冠”检查验收中,协调有关单位滚动播出相关内容,悬挂横幅6条。把双拥优抚安置纳入街道社区工作规划,设立“街道社区双拥之家”,协调落实优抚政策3人次。(6)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完善便民利民设施,依托街道爱心衣被银行完成救助97人,继续做好辖区内弱势群体的救助工作。街道衣被银行救助困难边缘群众89人,发放177件物品,累计救助金额达15150元。
5、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1)研究制定街道科普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分解目标任务,及早明确考核细则,并下发各社区和辖区有关单位,督促指导对科普资料进行收集充实和规范整理。充分利用辖区科技资源富集优势,积极开展科普宣传教育,印制宣传彩页1200份,制作专题片1部,在麦积山路设立长约近千米的宣传画廊1处,在街道制作宣传科普知识的展板6块,开展科普宣传活动4次,顺利通过国家科技部和中国科协联合举行的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区(街道)的达标验收(2)协助公安、教育等部门做好小型民办幼儿园管理、校安工程实施等,未出现家长投诉、意外伤害等情况。(3)落实“文化活区”战略,积极开展志愿者招募活动。共招募各类志愿者8000余名。其中:文化服务志愿者500名,文化辅导员200名;积极争取辖区单位的支持,组织开展市民特色文化活动,推动辖区文化活动资源向社会开放,打造精品文化体育社区,已将大学体育场和七中操场打造成“社区文化体育活动基地”。(4)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机构建设和业务拓展,积极推广社区中医特色医疗服务,做好社区预防、保健、康复、医疗、健康教育,在街道社区办公大厅设立服务窗口7个,为居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5)实施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工程,在街道办公区域专门设立一间计划生育服务室并配备治疗床、档案柜、办公一体桌。在流动人口聚集的大学、电子商贸等十几处开展以生殖健康宣传和免费诊疗服务为主题的宣传服务活动。入户向群众发放《市民明白卡》6000余张、《生殖健康知识读本》10000余本,在街道、社区及楼院内做到了生殖健康宣传墙报全覆盖。开展生殖保健进家庭服务活动,为育龄妇女提供生殖保健免费服务,联合辖区单位对困难家庭妇女进行救助,发放救助金42000元。深化计划生育“以房管人”模式。制作人口密度分布图、社区责任网络图、社区楼层分布图,直观清晰地反映社区人口状况和责任分工包户到人,确定97名有责任心、工作认真的居民为楼院长,按时运转人口信息各项卡册,做到全街道人口信息及时更新;与辖区派出所积极协调,对照公安数据改正P&WIS人口错误信息20000余条
6、创新社会管理服务模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1)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开展创建“三维数字社区”,全面推行“楼院长”管理,建立楼院长管理网络,择优筛选推荐楼院长97人,以居民楼院长为支点,延伸社区服务职能,打造定西路社区为“一刻钟”精品服务社区试点,为群众提供快捷高效的服务。(2)制定《街道社区矫正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逐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的各项制度。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11起,其中特殊时期、敏感时期矛盾纠纷排查3次,已成功化解8起,民间纠纷4起(婚姻家庭纠纷2起、邻里纠纷2起),已成功化解3起,化解率为90%,提高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水平。针对省内出现的县区对越参战人员的群体性上访和静坐事件,提前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和力所能及的协调服务,街道辖区相关人员没有1人参与其中。开展平安街道社区建设,组织开展平安宣传6次,已完成100%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法人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落实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建立完善“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的保障体系,不断提高企业本身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最大限度地控制死亡事故的发生。根据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单位、烟花爆竹经营户等易发重大事故的情况,严格落实报批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责任制度、安全保证制度、发生突发安全事件时的快速处置和应急救援制度。加强对本辖区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单位的监管,层层设防,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未出现安全事故。
7、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克服街道基层任务艰巨、事务繁杂和人员不足、素质有别等实际困难,发挥基层党政组织的应有作用和干部职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协调督促各社区和有关辖区单位,保质保量地完成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关于经济管理、项目建设、人口普查、市管理、民生保障、社区建设、社会事业、来信来访、综合治理等多个方面,除正常业务工作之外的具体任务20多件,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得到上级部门和人民群众的肯定和好评,尚未发生因个别街道社区和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不好和办事效率不高等具体问题而被群众投诉的事例。结合政风行风评议等工作,据职能部门初步测算,人民群众对街道工作的满意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评自查报告第2篇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目标管理的导向引领和激励约束作用,科学、全面评价目标管理执行结果,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根据《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考评价工作的通知》(信政办明电〔2020〕120号)精神,县政府决定对各目标责任单位2020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原则
科学设置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考核评价内容和权重设置重点突出新发展理念落实、发展质量和效益、社会安全和谐稳定等方面内容。力求评价方法科学合理,评价指标可量化,具有可比性,便于计算、评价和排序,评价结果能直观反映各目标责任单位的位次情况。
二、考评对象
各乡镇(街道),政府系统县直目标责任单位(60个)。
三、考评内容及目标权数
乡镇(街道)考评体系包括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体系和减分项指标两部分内容。其中,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体系包括经济发展、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民生工程、环境治理攻坚等目标,考评总基分为100分(见附件1);减分项指标主要包括发生影响社会安全和谐稳定的重特大事件事故、约束性专项工作完成情况两项内容(见附件2);县直目标责任单位考评的内容为年初与县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中全部内容,考评总基分为100分(见附件3)。
四、考评方法
考评采取自查自评、目标监控单位考核认定、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县政府不再统一组织考核组开展集中考核。
1.自查自评。各目标责任单位要在2021年1月10日以前按照考评内容进行自查自评,并将自查报告以单位正式公文形式(电子版红头文件)报县政府目标办(邮箱地址:zfmbb707@163.com)。
2.民主评议。分别由县领导、县直单位、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重点企业代表对各目标责任单位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的内容主要有承担的县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服务经济建设等工作完成情况。
3.考核认定。对乡镇(街道)的目标考评,量化目标纳入统计体系的,以县统计局数字为准;未纳入统计体系的,以监控单位提供的数据为准,全面完成某项目标计满分,未完成某项目标的按比例计分。定性目标由监控单位依据监控情况实事求是地进行评价。认定为优秀等次的,得该项目标基分的100%;认定为较好等次的,得基分的90%;认定为一般等次的,得基分的80%。如该目标未完成总任务的60%,该项目标不得分。
对县直单位的目标考评,其承担的重点工作(县委十二届七次全体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民生实事等)、重点项目目标由监控单位考核后,报分管县领导认定;主要业务目标由分管县领导按优秀、较好、一般三个等次评定,每个等次分别得基分的100%、90%和80%。
监控单位的考核认定结果,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并加盖公章,报县分管领导审定后,于2021年1月15日前报县政府目标办706室。考核认定结束上报后,无特殊原因任何单位不得变更考核结果。对逾期不报的监控单位,该项目标计零分。
4.加分因素。责任单位年度工作荣获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加4分,国家部委和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加2分,省直机关表彰的加1分,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加1分。获奖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以上级党委、政府正式文件或奖状奖牌为基本依据。表彰对象必须为目标责任单位(不包括责任单位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或二级机构),同一表彰计最高分,不重复加分。各目标责任单位于2021年1月10日前将获奖文件复印件或奖牌、证书的照片报目标办认定,未按期提供的不予认定。
责任单位本年度承办国家、省、市级的工作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每次分别加2分、1分、0.5分,联合承办的,各单位平均加分;参加省级及以上单项工作经验交流会并做交流发言的,每次加1分;被国家部委通报表扬或做经验推广的,每项加1分,以有关文件为准,不重复计分。县直单位单项工作被通报在全省排前三名的,每通报一次加0.5分;在全市排前三名的,每通报一次加0.1分。
5.减分因素。减分指标不设基准分,如发生影响社会安全和谐稳定的重特大事件事故或未完成约束性专项工作任务的,每项直接在高质量发展指标中扣减3-5分。县直单位单项工作在全省排后三名的,每通报一次扣0.5分;单项工作被通报在全市排后三名的,每通报一次扣0.1分。考评体系中的工作因自身工作原因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并造成严重影响的,酌情扣分。
6.综合评定。县政府目标办负责收集各目标责任单位自查报告、获奖文件、监控部门考核认定结果及评议情况等目标考评资料,并对各责任单位目标完成情况汇总排序,提出综合评定意见,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7.结果运用。对综合排位前6名的乡镇(街道)、前20名的县直单位县政府予以通报表彰。对综合排位后2名的乡镇(街道)、后5名的县直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取消该单位年度政府系统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并对其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垂直单位的考核情况,由县政府向其上级机关通报。
五、考评要求
1.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目标考评工作,认真做好自查自评,目标责任人要亲自抓,明确人员具体抓,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2.责任单位上报的数据要实事求是,对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一经发现,取消该单位的获奖资格,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监控部门要全面掌握所监控的目标完成情况,真实准确提供评价意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杜绝人情分、印象分。各监控部门提供的评分结果,一经领导签字认定后,不得更改变动。
3.各目标责任单位上报自查报告时,一并报送相关凭证、证书等相关资料。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评自查报告第3篇为进一步完善目标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目标的导向引领和激励约束作用,在全县营造真抓实干、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全面完成各项年度责任目标任务,根据省、市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主要原则
(一)突出新理念引领。科学设置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考核评价内容和权重设置重点突出新发展理念落实、发展质量和效益、社会安全和谐稳定等方面内容,通过考核评价和综合汇总排序,切实引导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二)突出精简考核指标。考核评价指标力求强化导向、简明扼要,引导各目标责任单位抓好事关发展全局的重点工作,反映工作实绩和发展成效。
(三)突出规范简化程序。力求评价方法科学合理,评价指标可量化,具有可比性,便于计算、评价和排序,评价结果能直观反映各目标责任单位的位次情况。
二、考评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纳入责任目标管理单位。
三、考评内容
各目标责任单位责任书的内容,县第十二次党代会、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县《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重点工作以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重要工作任务。
四、考评办法
采取自查自评、目标监控单位考评认定、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自查自评。各目标责任单位在年底前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2018年1月5日前将自查报告以正式文件报县政府目标办。
(二)考评认定。对各目标责任单位目标完成结果进行考核认定,是县委、县政府赋予各监控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各监控单位要认真组织,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地做好考核认定工作。各目标监控单位考评认定结果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据可依。年终考核认定结果,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并加盖公章,报县分管领导审定后,于2018年1月10日前报县政府目标办。
(三)民主评议。分别由县领导、县直单位、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重点企业代表、基层代表对各目标责任单位的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的内容主要有年度工作目标、承担的县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服务经济建设等工作完成情况。
(四)综合评定。县政府目标办负责收集各目标责任单位自查报告、获奖文件、各目标监控单位考评认定结果及评议情况等目标考评资料,并对各责任单位目标完成情况综合汇总排序,提出初步的考评意见,提交县政府研究决定。
五、考评计分
(一)基分设定。各乡镇(街道)目标综合考评总基分设200分(见附件1),县直各责任单位目标综合考评总基分设100分(见附件2)。
(二)量化目标计分。量化目标纳入统计体系的,以县统计局数字为准,未纳入统计体系的,以各目标监控单位提供的数据为准。量化目标完成的得基分;超额完成部分按基分的20%奖励加分;未完成的按相应比例扣分。
(三)非量化目标计分。非量化目标,采取先定性再定量的办法计分,即对每项目标按“圆满完成、完成、基本完成、未完成”四个等次定性,然后分别取该项基分的100%、80%、60%、0(未完成等次不得分)定量计算该项得分。
(四)评议计分。评议基分设20分,县领导评议占10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单位互评占10分。评议分非常满意(10分)、满意(8分)、基本满意(5分)、不满意(0分)两类评议4个档次打分,评议折算后计入总分。
(五)前置类扣分因素目标计分。对发生影响社会安全和谐稳定的重特大事件事故,根据性质和影响,重大事件事故、重特大事件事故每项分别直接在单位考评总得分中扣减5-7分、8-10分。其中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由县安监局负责认定,重特大群体性事件和重特大刑事案件由县委政法委负责认定,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由县食安办负责认定,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由县环保局负责认定,重特大耕地保护违法事件由县国土局负责认定。
脱贫攻坚、环境污染防治攻坚等约束性专项工作未完成扣减3-5分,分别由县农发办、县环保局负责认定。
年度工作被“三色三级”督查令通报的单位,按黄色、橙色、红色种类,直接在单位考评总得分中分别扣减2分、3分、4分,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负责认定。
(六)责任单位某项目标没有任务的,该项基分统一调整。
(七)加分及扣分。
1.责任单位年度工作受国家级奖励的每项加4分;受省(部)级奖励的每项加3分,受副省(部)级奖励的每项加2.5分;受市(厅)级奖励的每项加2分,受副市(厅)级奖励的每项加1.5分;受县(处)级奖励的每项加1分。受国家、省、市、县级批评和处罚的按相应分值扣分。同一工作的加减分不得重复累计,以最高或最低为准;奖励加分及减分均以原始正式文件为凭据,按落款年度时间计算。县级奖项加分最高不超过10项10分。县直单位本年度综合目标工作在全省同行业进入先进行列的加4分,在全市同行业、同系统评比中进入前三位的加3分。
创新工作模式、工作机制、方法经验或突出典型在全国、全省、全市推广的分别加5分、3分、2分。
以上由各目标责任单位于2018年1月5日前向县政府目标办提供有关原始证件。
2.对承办省、市重点指标的责任单位,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目标任务的加1-2分;未完成上级下达目标任务的扣减1-2分。(由县政府目标办提供依据)
3.新增“四上企业”,每超目标1个加2分。(由县统计局提供依据)
4.目标管理工作考评。考评各责任单位一年来的目标管理工作,包括领导重视程度、信息报送、季度分析、半年和全年目标自查、日常监控、考评结果的报送情况等,达到要求的加2分;未达到要求的,每出现一项扣1分。(由县政府目标办提供依据)
六、考评奖惩
(一)对完成责任目标好、政绩突出、评议好、综合评定位居前列的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县政府授予“完成责任目标优秀单位”称号;对完成责任目标比较好、政绩较突出的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县政府授予“完成责任目标先进单位”称号;对目标管理考评工作认真、考评结果报送及时的考评监控单位,县政府授予“目标管理考评监控先进单位”称号。
乡镇(街道)完成责任目标优秀单位设8个,县直单位完成责任目标优秀单位设15个,目标管理考评监控先进单位设5个。对完成责任目标优秀单位、目标管理考评监控先进单位,参照以往有关奖励标准,采取追加工作经费方式给予奖补。
(二)对完成责任目标好、成绩突出、评议好、综合评定位居前列的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将作为评选县年度工作优秀单位的重要评价依据。
(三)对完成责任目标的优秀单位,组织部门将酌情奖励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对排位后2名的乡镇(街道)和排位后5名的县直单位,组织部门将酌情扣减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各目标责任单位的考核结果送县委组织部,作为主要领导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计入干部实绩档案;条管单位的考评情况由县政府向其上级机关通报。
(四)责任追究制。
1.因主观原因未完成责任目标,工作中有失误的单位,县政府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或问责。
2.对发生影响恶劣、特别重大的事件事故,由主管部门认定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取消该单位年度政府系统各类评先评优资格。
3.目标监控单位监控不严,考评结果报送不及时,目标考评、有关数据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七、组织实施
考评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各目标考评监控单位负责对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进行考核和综合评定,县政府目标办具体组织汇总。
以上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评自查报告3篇的内容,由总结啦搜集整理分享。
本站所发布的文字与图片素材为非商业目的改编或整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权或涉及违法,请联系我们删除,如需转载请保留原文地址:https://www.zhzjx.cn/sxzj/dg/56180.html
上一篇:治理“三不管”楼院经费报告3篇
下一篇:社会工作性实践报告3篇
Copyright 2005-20203 www.zhzjx.cn 版权所有 |
总结啦 ICP网站备案号 皖ICP备2022010996号-2
声明:本站所有内容均只可用于学习参考,信息与图片素材来源于互联网,如内容侵权与违规,请与本站联系,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联系邮箱:1916004807@qq.com